资源所有者通过创建共享单元进行资源共享。
背景信息
- 关于创建共享单元的限制,请参见使用限制。
- 资源所有者可以在创建共享单元时添加共享的资源和资源使用者,也可以先创建共享单元再添加。具体操作,请参见修改共享单元。
操作步骤
- 登录资源共享控制台。
- 在左侧导航栏,选择。
- 在顶部菜单栏左上角处,选择共享资源所在的地域。
说明 如果共享的资源是全局资源(例如:资源编排的模板),您只能选择华东2(上海)地域创建共享单元。
- 单击创建共享单元。
- 在配置基本信息并添加资源页面,输入共享单元名称并添加需要共享的资源,然后单击下一步。
- 在关联权限页面,选择资源使用者对共享资源允许执行操作的权限,然后单击下一步。
系统会根据资源类型自动展示对应的内置权限,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对应权限。更多信息,请参见
权限库。
- 在关联资源使用者页面,添加资源使用者,然后单击下一步。
- 选择使用者范围。
- 允许共享给任意账号:资源所有者可以将资源共享给任意的资源使用者。
常见的场景有:
- 未加入资源目录的阿里云账号,可以将资源共享给单个阿里云账号。
- 资源目录的管理账号或成员,可以将资源共享给资源目录外的单个阿里云账号。
- 资源目录的管理账号或成员,可以将资源共享给本资源目录及其下的资源夹或成员。
说明 仅支持共享给当前登录账号所在的资源目录,不支持跨资源目录共享。
- 仅允许资源目录内共享:资源所有者仅能在资源目录内共享资源。即资源目录的管理账号或成员,将资源共享给本资源目录及其下的资源夹和成员。
- 选择添加方式,并添加资源使用者。
- 在确认并提交页面,单击确定。
执行结果
如果共享单元状态显示为已启用,表示共享单元创建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