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份功能

為保證資料的完整性和可靠性,資料庫需要常規的自動備份來保障資料的可恢複性。

RDS提供如下兩種備份功能:

  • 資料備份:強制項,您每周必須選擇兩天及兩天以上的備份周期和備份時間段來進行全量的常規物理備份。另外,您也可以根據營運需要,通過控制台或者API隨時發起全量的臨時物理備份。
  • 記錄備份:可選項,您可以選擇開啟或者關閉。如果關閉記錄備份,那麼恢複資料時只能恢複到資料備份集所在的時間點。資料備份和記錄備份使用相同的到期刪除策略。您可以將備份到期的天數設定為7到730中的任何一個數字,也可以通過調整到期策略即時刪除較老的備份。

恢複功能

資料可恢複性是判斷資料庫營運可靠性的關鍵計量。

RDS提供如下三種恢複功能:

  • 按備份組恢複:您可以將指定備份組的資料恢複到一個臨時執行個體或複製執行個體上。您可以在臨時執行個體或複製執行個體上檢查自己的資料是否完好。
  • 按時間點恢複:您可以選擇臨近時間點,系統根據全量備份以及之後的記錄備份,將資料重新放到一個臨時執行個體或複製執行個體上。
  • 覆蓋性恢複:您可以將指定備份組的資料恢複到當前RDS執行個體上,而非臨時執行個體或複製執行個體。但若您使用這種恢複方式,恢複後的執行個體將不具備資料恢複功能,謹慎使用。資料恢複功能和備份策略緊密相關,其中:
    • 資料恢複的早時間取決於早一個資料備份(與資料備份的頻率和到期策略相關)。
    • 資料恢複的晚時間取決於後一個記錄備份(與日誌產生量有很大關係)。
    • 資料恢複是否支援按時間點恢複取決於記錄備份是否開啟。
    • 資料恢複的速度取決於資料備份的頻率(也與日誌產生量有很大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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