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RDS SQL Server執行個體後,您需要在執行個體中建立與您業務相關的資料庫。您可參考本文快速掌握資料庫建立的基本流程,並瞭解如何規劃資料庫數量以滿足業務需求。
前提條件
資料庫數量限制
2008 R2資料庫最大數量為50,其他SQL Server執行個體的資料庫數量受執行個體規格限制,詳細計算公式如下:
叢集系列/高可用系列
即CPU核心數開二次方後向下取整,再乘以50,假設獲得值為X,最巨量資料庫數量取X或300間的最小值。例如:2016標準高可用系列(4核8G)執行個體,最大支援100個資料庫。
基礎系列
即CPU核心數開二次方後向下取整,再乘以100,假設獲得值為Y,最巨量資料庫數量取Y或400間的最小值。例如:2019標準基礎系列(4核8G)執行個體,最大支援200個資料庫。
說明
以上公式中min指取資料區間內最小值。例如:min{100,300}取值為100。
建立資料庫
相關操作
您也可以通過API(CreateDatabase - 建立資料庫)為RDS執行個體建立資料庫。
您可以通過多種方式串連到SQL Server執行個體(例如通過Data Management、SSMS用戶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