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紹達到生命週期規則指定天數後,對應Bucket中的Object未執行刪除或轉儲操作的原因。
規則詳情
假設您建立了一條生命週期規則,且規則中指定Object距離最後一次修改時間30天后刪除。
問題現象
生命週期規則命中的Object在距離最後一次修改時間30天后未刪除。
問題原因
您判定的Object到期時間與實際的Object到期時間存在差異。
建立生命週期規則後,OSS會先將Object的最後一次修改時間按照UTC時間向上取整,再經過指定天數後才會判定為到期,然後結合生命週期的生效規則執行刪除操作。
例如Object的最後一次修改時間為北京時間2022-10-27 23:00:00,將該Object最後一次修改時間向上取整後的UTC時間為2022-10-28 00:00:00,經過指定天數30天后生命週期判定該Object的到期時間為2022-11-28 00:00:00(以UTC為單位),即該Object被判定為到期對應的北京時間為2022-11-28 08:00:00。結合Object被判定為到期後,最晚會在次日的北京時間08:00:00前將Object刪除的生命週期生效規則,因此Object被刪除的時間為2022-11-29 08:00:00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