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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T Gateway:NAT Gateway限速

更新時間:May 29, 2026

為避免資料分析、日誌下載等業務產生的突發流量佔滿公網出口頻寬,影響核心業務的穩定性,可基於源 IP 位址段(CIDR),為 NAT Gateway配置限速規則,限制 NAT Gateway的出方向頻寬。

當前 NAT Gateway新增限速僅在英國(倫敦)地區開放,如需開通請聯絡您的客戶經理申請。
  • 多租戶頻寬管理:為不同租戶的 IP 段配置不同的頻寬限額,保證資源公平分配。

  • 成本控制:限制測試環境或低優先順序業務的頻寬使用,降低公網流量費用。

  • 應急限流:快速限制異常流量源的頻寬,避免影響其他業務。

工作原理

限速模型

NAT Gateway採用分布式叢集架構處理網路流量,限速策略在每個轉寄節點上獨立執行。限速效果無法絕對精確,實際最大頻寬受多個因素影響,基本邏輯可參考以下公式:

  • 單條串連的實際限速 ≈ (規則限速值 / 轉寄節點數) × 1.33

    • 轉寄節點數:由系統根據 NAT Gateway的規格、負載和串連數等因素動態調整。

    • 突發係數:系統為應對流量波動預留的冗餘空間。

    • 誤差範圍:在流量平穩時,實際限速值通常在配置值的 80%~140% 之間波動。

      例如,NAT 規則限速值設定為 1200 Mbps,叢集有 4 個轉寄節點,單條串連的流量頻寬上限約為 (1200 / 4) × 1.33 ≈ 400 Mbps
  • 只有當業務存在較多的並發串連、流量可均勻分散到所有轉寄節點時,整體流量頻寬才能接近規則限速值。並發串連數量較少時,建議您將規則限速值設定為略大於業務期望值。

被限速策略丟棄的資料包不會觸發 NAT Gateway的彈性擴容。如果業務對限速精度有嚴格要求,建議在 ECS 執行個體內部結合 tc 等工具進行補充流控。

規則優先順序

當多個限速規則的源地址網段存在重疊時,系統遵循最長首碼匹配原則決定生效規則,即子網路遮罩最長(網段範圍最小)的規則優先順序最高。

例如,對於來自 192.168.1.100 的流量,如果同時存在兩條規則:

  • 規則 A:源地址為 192.168.1.0/24

  • 規則 B:源地址為 192.168.1.0/25

由於 /25 的子網路遮罩比 /24 更長,規則 B 的優先順序更高,系統將採用規則 B 的限速策略。

適用範圍

  • 支援的 NAT 規則類型:SNAT 規則,暫不支援 DNAT 規則。

  • 最小頻寬:單條規則的限速值不低於 10 Mbps,低於此值的限速精度無法保證。

  • 配額:單個 NAT Gateway執行個體最多可建立 100 條限速規則,單條限速規則最多支援 10 個源地址網段。

配置限速規則

控制台

  1. 登入NAT Gateway控制台,單擊目標執行個體操作列的管理

  2. 選擇限速規則頁簽,單擊建立限速規則

    • 限速值設定規則允許的最大出方向頻寬,單位為 Mbps。最小值為 10 Mbps。

    • 源地址網段選擇需要限制流量的源 CIDR。

      • 下拉式清單中,系統預設列出當前 VPC 內所有交換器網段。支援輸入包含於交換器網段的 CIDR,例如配置 /32 的限速規則,即可對單個 IP 位址進行限速。

      • 單條規則最多支援 10 個 CIDR 地址塊。

    • 規則名稱描述可結合使用,統一管理資源。

  3. 驗證限速效果:通過CloudMonitor查看 NAT Gateway執行個體的 OutInternetBandwidth(出方向公網頻寬),觀察其峰值是否被限制在規則值附近。

    當前缺少因限速而丟棄的報文數的直接監控指標,建議通過觀察業務側的應用延遲或重傳率來間接判斷。

建立完成後,支援修改、刪除限速規則。

  • 修改限速規則可能短暫影響該規則覆蓋範圍內的存量網路連接,建議在業務低峰期操作。

  • 規則刪除後,對應源地址網段的出向流量將不再受頻寬節流設定。

計費

限速規則功能本身不產生額外費用。

限速功能通過丟棄超出閾值的資料包實現。被丟棄的資料包不計入公網流量費用,有助於控制按流量計費模式下的費用。

對於 TCP 等可靠傳輸協議,丟包會觸發用戶端重傳,可能導致應用程式層面的流量消耗略有增加。

常見問題

限速規則為什麼不生效?

若配置限速規則後未達到預期效果,可按以下步驟排查:

  1. 檢查規則狀態:在限速規則列表中,確認目標規則的狀態可用

  2. 檢查流量路徑:確保業務流量通過此 NAT Gateway作為公網出口。已指派固定公網 IP 的 ECS 執行個體預設通過內建公網 IP 訪問互連網,需要配置策略路由或輔助彈性網卡等方式,強制其流量通過 NAT Gateway。

  3. 檢查源地址匹配:確保發起訪問的執行個體或容器的私網 IP 位址,在配置的源地址網段範圍內。

  4. 檢查規則優先順序:檢查是否存在其他子網路遮罩更長(網段更精確)的規則覆蓋了當前規則。根據最長首碼匹配原則,更精確的規則會優先生效。

  5. 理解非精確性:檢查監控到的頻寬峰值。該功能為非精確限速,實際頻寬在配置值附近浮動是正常現象。具體參見工作原理

限速規則是否影響入網流量?

不影響。限速規則僅對通過 NAT Gateway訪問互連網的出站流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