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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astic Compute Service:共用部署集

更新時間:Nov 18, 2025

當專案涉及多個阿里雲帳號協作時,為統一管理ECS執行個體的物理部署位置以滿足高可用要求,可通過資源共用功能將一個帳號的部署集授權給其他帳號使用,讓不同帳號建立的執行個體也能遵循相同的部署策略。

部署集共用功能基於阿里雲資源共用服務實現,共用流程如下:

  • 共用方在資源共用控制台建立一個共用單元,並將目標部署集納入其中,隨後將指定的阿里雲帳號加入該共用單元。

  • 被共用方接受邀請後,即可在該部署集中建立ECS執行個體。

注意事項

  • 若被共用方在部署集下存在ECS執行個體,共用方無法不共用。

  • 部署集的核心屬性(如部署策略、所屬地區等)由共用方統一配置,所有共用成員均共用同一套配置,無法獨立修改,確保資源使用的一致性與可控性。

計費說明

  • 共用部署集功能本身,以及通過資源共用服務進行共用的操作,均不產生任何費用

  • 部署集下的執行個體,遵循“誰建立,誰付費”的原則。被共用方使用共用的部署集建立ECS執行個體時,所有產生的費用由被共用方帳號承擔,與共用方帳號無關。

共用雙方許可權說明

共用部署集後,共用方和被共用方的操作許可權存在差異,具體如下表所示。

操作

共用方(所有者)

被共用方(使用者)

查看部署集基本資料

支援

支援

使用部署集建立執行個體

支援

支援

修改部署集基本資料

支援

不支援

建立新的共用

支援

不支援

查看部署集共用記錄

支援

不支援

刪除部署集

支援

不支援

不共用關係

支援(需要被共用方釋放執行個體)

不支援

查看部署集下的全部執行個體

不支援(僅能查看自己帳號下執行個體)

不支援(僅能查看自己帳號下執行個體)

共用方操作指南(部署集所有者)

前提條件

在開始共用之前,請確保已完成以下準備工作:

  • 在目標地區成功建立部署集

  • 擷取被共用方的阿里雲帳號ID。

共用部署集

需要在資源共用控制台完成共用操作。

  1. 登入資源共用控制台

  2. 在左側導覽列,選擇資源共用 > 我的共用

  3. 在頂部功能表列左上方處,選擇共用資源所在的地區。

  4. 單擊建立共用單元。在建立共用單元頁面,完成配置。關鍵配置步驟如下:

    1. 選擇需要共用的部署集。

      image

    2. 設定被共用方:在資源使用者ID填入被共用方的阿里雲帳號ID,單擊添加

      image

  5. 完成所有配置並確認無誤後,單擊確定

建立完成後,頁面將跳轉到該共用單元的詳情頁,可以切換到資源使用者頁簽,看到剛剛添加的帳號狀態為關聯中

被共用方操作指南(部署集使用者)

前提條件

已收到來自共用方的資源共用邀請通知。

接受共用邀請

  1. 登入資源共用控制台

  2. 在左側導覽列,選擇資源共用 > 共用給我

  3. 在頂部功能表列左上方處,選擇共用資源所在的地區。

  4. 找到目標共用單元,單擊操作列下的接受

    image

接受後,共用單元狀態會從待確認更改為已啟用。在ECS控制台-部署集可找到被共用的部署集。

使用共用部署集建立執行個體

接受邀請後,可以在使用被共用的部署集建立執行個體。

  1. ECS控制台-部署集,選擇目標部署集所在地區與資源群組。

  2. 單擊目標部署集操作列下的建立執行個體,即可在當前部署集下建立執行個體。

常見問題

  • 共用部署集後,共用方能看到或管理被共用方建立的ECS執行個體嗎?

    不能。只能看到當前帳號下的執行個體。

  • 如果共用方取消了共用或刪除了部署集,被共用方已經建立的執行個體會怎樣?

    若被共用方部署集存有執行個體,共用方無法不共用。

  • 我可以將一個部署集同時共用給多個阿里雲帳號嗎?

    可以。可以在建立共用單元時添加多個阿里雲帳號ID,或在已建立的共用單元中繼續添加新的共用對象。若開通了資來源目錄,也可直接將部署集直接共用給資來源目錄組織。

  • 被共用方可以將他獲得的共用部署集再共用給第三方嗎?

    不可以。只有資源的原始所有者(共用方)才有許可權進行共用操作。

  • 共用部署集之後,執行個體數量上限會增加嗎?

    不會。共用部署集之後,共用雙方共用部署集的執行個體數量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