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Owner是資料庫或者表的資料負責人,對其他使用者使用其負責的資料庫表進行管控。
用途
- 審批安全規則中各功能的審批次程序節點。
- 管理資料庫和表的許可權,對資料庫和表進行主動授權或回收。
配置
- 被動配置:由DBA或原Owner配置。說明 對於安全協同模式的執行個體,在首頁左側執行個體列表中,右鍵目標資料庫,選擇管理Owner,設定或轉交資料庫Owner。
- 主動配置:業務方負責人自助申請。具體操作,請參見管理存取控制許可權。說明 您可以根據執行個體指定的不同的審批次程序,審批通過後進行自動設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