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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a Management:設定中繼資料存取控制

更新時間:Jul 25, 2026

Data Management的中繼資料存取控制功能是指在DMS中對資料庫、執行個體的查看與存取權限進行控制的功能。中繼資料存取控制開啟後,如果使用者沒有資料庫或執行個體的查詢、匯出或變更許可權,則無法查看與訪問該資源。本文將介紹如何在DMS中開啟執行個體與資料庫層級的存取控制。

前提條件

  • 目標執行個體的管控模式為安全協同模式。僅安全協同模式的執行個體支援開啟中繼資料存取控制,自由操作或穩定變更模式的執行個體不支援此功能。更多資訊,請參見管控模式。

  • 系統角色為DBA或管理員。更多資訊,請參見查看我的系統角色。

注意事項

  • 中繼資料存取控制預設為關閉狀態。未開啟時,使用者預設可在DMS控制台的左側導覽列、頂部搜尋欄、許可權申請搜尋欄等位置查看到執行個體下的所有資料庫,但這並不代表使用者對這些資料庫有操作許可權。實際操作許可權仍然需要由管理員的授權情況決定。

  • 中繼資料存取控制僅支援執行個體級和資料庫(庫)級粒度,不支援對錶以及可程式化對象(預存程序、函數等)開啟存取控制。三種控制形式的作用粒度如下:

    • 使用者存取控制:以使用者為維度,控制該使用者能查看和訪問的執行個體及資料庫範圍。作用粒度為執行個體級和庫級。

    • 資料庫存取控制:以資料庫為維度,控制哪些使用者可查看和訪問該資料庫。作用粒度為庫級。

    • 執行個體存取控制:以執行個體為維度,控制哪些使用者可查看和訪問該執行個體及其下所有資料庫。作用粒度為執行個體級。

  • 管理員、DBA、執行個體Owner等系統角色不受中繼資料存取控制的約束,即使開啟了中繼資料存取控制,這些角色仍可查看和訪問所有執行個體及資料庫。中繼資料存取控制的限制對象為被開啟存取控制的普通目標使用者。

  • 對於已開啟中繼資料存取控制的資料庫或執行個體,沒有中繼資料許可權的使用者無法通過工單主動申請擷取許可權,只能由管理員或DBA主動為其分配授權。

操作步驟

  1. 登入Data Management 5.0。

  2. 單擊控制台左上方的2023-01-28_15-57-17.png表徵圖,選擇全部功能 > 資料資產 > 執行個體管理。

    說明

    若您使用的是非極簡模式的控制台,在頂部功能表列中,選擇資料資產 > 執行個體管理。

  3. 開啟或關閉中繼資料存取控制。

    • 執行個體存取控制

      1. 在執行個體列表頁簽下,找到目標執行個體。

      2. 在目標執行個體右側的操作列下,選擇更多 > 存取控制。

      3. 開啟或關閉中繼資料存取控制開關,並單擊確認。

    • 資料庫存取控制

      1. 在資料庫列表頁簽下,找到目標資料庫。

      2. 在目標資料庫右側的操作列下,選擇更多 > 存取控制。

      3. 開啟或關閉中繼資料存取控制開關,並單擊確認。

相關操作

  • 如果管理員或DBA需要給使用者授予執行個體或資料庫層級的許可權,可以在執行個體列表頁簽下,選擇更多 > 系統管理權限,為目標使用者授權。具體操作,請參見通過執行個體管理功能管理資源許可權。

  • 設定使用者存取控制

    管理員可指定某些使用者只能搜尋、查看已授權的執行個體和資料庫。一旦開啟使用者存取控制,被指定的使用者不僅無法查看無許可權的執行個體及資料庫,還無法主動申請其他執行個體、資料庫的許可權。開啟使用者存取控制的具體操作,請參見使用者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