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储空间(Bucket)是用于存储对象(Object)的容器。在上传任意类型的Object前,您需要先创建Bucket。本文主要介绍如何通过控制台方式创建Bucket。
前提条件
已开通OSS服务。详情请参见开通OSS服务。操作步骤
- 登录OSS管理控制台。
- 单击Bucket列表,然后单击创建Bucket。
- 在创建Bucket面板,按如下说明配置必要参数。其他参数均可保持默认配置,也可以在Bucket创建完成后单独配置。
参数 描述 Bucket名称 Bucket的名称。Bucket一旦创建,则无法更改其名称。 命名规则如下:
- Bucket名称必须全局唯一。
- 只能包括小写字母、数字和短划线(-)。
- 必须以小写字母或者数字开头和结尾。
- 长度必须在3~63字符之间。
地域 Bucket的数据中心。Bucket一旦创建,则无法更改其所在地域。 如需通过ECS内网访问OSS,请选择与ECS相同的地域。更多信息,请参见 OSS访问域名使用规则。
重要 若您创建的Bucket位于中国内地,您需要在实名登记页面提交相关信息。存储冗余类型 Bucket的数据容灾类型。 - 本地冗余存储
采用单可用区(AZ)内的数据冗余存储机制,将用户的数据冗余存储在同一个可用区内多个设施的多个设备上,确保硬件失效时的数据持久性和可用性。
- 同城冗余存储(推荐)
采用多可用区(AZ)内的数据冗余存储机制,将用户的数据冗余存储在同一地域(Region)的多个可用区。当某个可用区不可用时,仍然能够保障数据的正常访问。
重要 华南1(深圳)、华北2(北京)、华东1(杭州)、华东2(上海)、中国香港、新加坡以及印度尼西亚(雅加达)地域支持开启同城冗余存储。此外,同城冗余存储的费用较高,且开启后不支持关闭,请谨慎操作。关于同城冗余存储的更多信息,请参见同城冗余存储。
- 单击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