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盘异步复制是一种基于块存储数据复制能力实现跨地域或者同地域跨可用区数据保护的功能。该功能可以将某一块云盘的数据,异步复制到其他地域或者同地域其他可用区内的另一块云盘中,实现存储数据的容灾备份。您可以通过该功能建立关键业务的容灾能力,在保护数据库数据的同时提升业务的连续性。
应用场景
云盘异步复制功能适用于对数据安全有较高要求,需要对业务数据进行容灾恢复和跨地域迁移的行业。
容灾恢复场景
当主盘出现故障时,您可以通过故障切换功能完成主备站点的切换。故障切换会断开复制链路,通过云盘挂载将业务切换到容灾系统上。
跨地域迁移业务场景
如果有业务数据需要跨地域迁移时,您无需通过镜像或者快照的数据复制功能进行数据迁移,直接通过异步复制的反向复制能力即可帮助您完成业务数据的跨地域迁移。
功能介绍
功能原理
云盘异步复制功能支持将一块ESSD云盘(主盘)的数据跨地域或者同地域跨可用区异步复制到另一块相同配置的ESSD云盘(从盘)中,当主盘出现故障时,可通过从盘进行故障切换以及数据恢复。异步复制功能原理如下图所示:
跨地域
同地域跨可用区
功能列表
异步复制的具体功能如下表所示:
功能 | 说明 | 文档 |
创建云盘异步复制关系 | 在通过云盘异步复制功能实现云盘跨地域或者跨可用区异步容灾之前,需要先创建云盘的异步复制关系。 | |
启动云盘异步复制功能 | 当您创建完成云盘异步复制关系后,需要激活异步复制功能,以实现主盘的数据周期性地跨地域或者跨可用区异步复制到从盘。 | |
通过异步复制功能实现容灾恢复 | 您创建并启动云盘异步复制关系后,如果主盘发生故障,您可以通过异步复制提供的故障切换以及反向复制功能对主盘进行容灾恢复。 | |
删除云盘异步复制关系 | 创建了异步复制关系的云盘均会存在一定的功能限制,当您不需要对云盘进行跨地域或者跨可用区异步容灾或者需要更换存量的异步复制关系时,可以对云盘的异步复制关系进行删除操作。 |
基本概念
在使用云盘异步复制功能时需要了解以下基本概念:
基本概念 | 说明 |
异步复制 | 不同于同步复制的概念,异步复制将按照固定周期,把一个云盘数据跨地域或者跨可用区复制到另一个云盘内。基于异步复制的特性,两个云盘之间的数据可能不完全一致。 |
生产站点 | 正常情况下承载业务的数据中心机房,可以独立运行,对业务的正常运作起到直接支持作用。 |
灾备站点 | 除了生产站点以外另外建立容灾站点,当生产站点发生故障时,容灾站点可以接管业务,达到业务不间断的目的。 |
主盘 | 需要进行容灾备份的云盘,也称作源云盘。反向复制后,主盘会切换为从盘。 |
从盘 | 异步复制后,存放备份数据的云盘,也称为目标云盘。反向复制后,从盘会切换为主盘。 |
恢复点目标(RPO) | 由于云盘异常可能丢失的数据量,以时间为单位,是异步复制功能的数据指标之一(异步复制功能的RPO固定为15分钟)。例如,RPO为15分钟,表示主盘发生异常进行数据恢复时,异常发生前15分钟内的增量数据可能会丢失。 |
恢复时间目标(RTO) | 主盘发生异常后到主盘恢复正常之间的时间段,是异步复制功能的数据指标之一。例如,RTO为1小时,表示主盘发生异常后的1小时内完成数据恢复,使主盘恢复正常使用状态。 |
异步复制关系 | 主盘、从盘以及异步复制的配置信息构成的复制关系。 |
故障切换 | 异步复制功能的子功能之一,通过故障切换功能可以开启从盘的读写权限。 |
反向复制 | 异步复制功能的子功能之一,通过反向复制功能可以颠倒异步复制关系中原有的主从关系,进而可以将原从盘的数据反向复制到原主盘中。 |
计费说明
异步复制功能的计费方式为包年包月和按量付费。
包年包月:按包年包月计费时,收取带宽费用。可选带宽为10 Mbps、20 Mbps、50 Mbps、100 Mbps。
按量付费:按复制的数据总量收费。
说明按量付费仅收取跨地域复制的费用,暂不收费同地域跨可用区复制的费用。
使用限制
地域限制
支持在以下地域及可用区使用异步复制功能:
华东1(杭州):可用区G、可用区H、可用区I和可用区K。
华东2(上海):可用区B、可用区E、可用区F、可用区G和可用区L。
华北2(北京):可用区F、可用区G、可用区H和可用区J。
华北3(张家口):可用区A。
华南1(深圳):可用区D和可用区E。
华南2(河源):可用区A和可用区B。
西南1(成都):可用区A和可用区B。
中国(香港):可用区B和可用区C。
新加坡:可用区B和可用区C。
印度尼西亚(雅加达):可用区A和可用区B。
美国(硅谷):可用区A和可用区B。
美国(弗吉尼亚):可用区A和可用区B。
沙特(利雅得):可用区A和可用区B。
金融云 华东2(上海):可用区G、可用区K和可用区Z。
(邀测)金融云 华北2(北京):可用区L、可用区K和可用区Z。
马来西亚(吉隆坡):可用区A和可用区B。
规格限制
异步复制功能的使用规格说明:
规格项 | 说明 |
同一云盘可创建的异步复制关系数 | 1 |
复制周期 | 15分钟(每隔15分钟自动进行异步复制) |
复制速度 | 以最大不超过100MB/s的速度进行复制,但可能随负载的高低动态变化。 |
主盘类型 | ESSD云盘类型的云盘。 |
从盘类型 | 和主盘相同云盘类型、相同性能级别、相同容量的云盘。 |
云盘使用限制
使用异步复制功能时,云盘(主盘与从盘)将存在以下限制项:
以下表格中序号对应的限制项说明如下:
①:在异步复制关系被激活后,从盘处于只读状态,没有写权限。
②:基于RPO的影响,主盘和从盘同一时间点创建的快照不保证数据一致性。
③:仅支持加密盘复制到加密盘,不支持加密盘复制到非加密盘或者非加密盘复制到加密盘。
限制项 | 主盘是否支持 | 从盘是否支持 |
云盘读写 | √ | × ① |
删除云盘 | × | × |
初始化云盘 | × | × |
扩容云盘 | × | × |
挂载云盘 | √ | × |
创建快照 | √ | √ ② |
基于快照回滚云盘 | √ | × |
变更云盘类型 | × | × |
修改性能类型 | × | × |
加密云盘 | √ | √③ |
多重挂载 | × | × |
随实例迁移云盘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