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如何通过数据库备份DBS恢复逻辑备份的MySQL数据库。
前提条件
已完成数据库备份,具体操作,请参见RDS MySQL或自建MySQL逻辑备份。
操作步骤
- 登录DBS控制台。
- 单击左侧导航栏中的备份计划,然后在上方选择目标地域。
- 找到目标备份计划ID,单击右侧操作列下方的管理。
- 在备份任务配置页面,单击右上角的恢复数据库。
- 在配置恢复时间点页面,配置以下信息,并单击下一步。说明 本例中备份集将恢复到新建实例中,若您选择使用已有实例,您还需配置其他参数,参数说明请参见数据库配置表。
类别 配置 说明 无 恢复任务名称 DBS会自动生成一个任务名称,建议配置具有业务意义的名称(无唯一性要求),便于后续识别。
恢复时间点 可恢复的时间范围 系统展示出可以恢复的时间范围,即首次至最近一次完成全量备份集的时间点。
已选择的恢复时间点 选择需要恢复的时间,设置的时间必须在可恢复的时间范围内。说明- 已开启增量日志备份,DBS支持恢复至自备份后的任意时间点。
- 未开启增量日志备份,DBS支持恢复至全量备份集的时间点。
恢复目标数据库 目标数据库实例类型 选择新建实例(推荐)或使用已有实例。 说明 若您选择使用已有实例,请确保目标数据库服务正在运行中。数据库所在位置 新建实例的所在位置,本例中为RDS。 实例地区 新建实例所在地区。 VPC 新建实例所在的专有网络VPC。 说明 若未创建专有网络,请参见创建默认专有网络和交换机。实例规格 新建实例的实例规格,可选规格以控制台为准。 说明 新建实例规格建议大于或等于源实例规格。存储空间(GB) 新建实例的存储空间,可选存储空间以控制台为准。 - 在配置恢复对象页面,配置以下信息,并单击页面右下角的预检查并启动。
配置 说明 冲突处理 选择冲突处理,支持的选项: - 遇到同名对象则失败。
- 遇到同名对象则重命名,例如表
job_info
恢复时遇到同名表,系统会默认将新表重命名为job_info_dbs_<恢复任务ID>_</时间戳>
。
恢复对象 在源数据库对象栏中选择需要恢复的数据库或表,将其移动到已选择数据库对象栏中。 说明 支持恢复单表或单库,减少恢复的数据量,缩短恢复时间RTO(Recovery Time Objective)。 - 在预检查对话框中显示预检查通过后,单击立即启动。
常见问题
Q:通过DBS自动备份的RDS MySQL的数据需要恢复到指定RDS,DBS备份任务配置页面右上角为什么没有恢复数据库按钮?
A:自动备份是物理备份,物理备份仅支持在RDS控制台进行恢复操作。DBS控制台仅支持RDS MySQL的逻辑备份恢复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