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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ver Load Balancer:CLB執行個體FAQ

更新時間:Oct 18, 2025

本文介紹了傳統型負載平衡 CLB(Classic Load Balancer)執行個體相關的常見問題。

包含以下問題:

問題類別

常見問題

執行個體選型

執行個體規格

執行個體配置

如何選擇隨用隨付執行個體?

自2025年06月01日00:00:00(北京時間,UTC+8)起,CLB按規格計費執行個體停止售賣。

CLB執行個體預設採用按使用量計費,執行個體效能根據用量自動彈性,無需指定規格,每小時根據實際使用量收取LCU費。效能上限參見執行個體效能上限,收費方式參見執行個體計費方式

為何有時效能保障型執行個體看起來達不到規格中的效能指標上限?

類似短木板原理,效能保障型執行個體不保障三個指標(包括頻寬)同時達到上限。即哪個指標先達到峰值,就以哪個指標開始限速。

例如,某使用者選擇高階型I(slb.s3.small)執行個體,當執行個體的QPS已經達到20000,但並發串連數卻未達到20萬,那麼該執行個體最大串連數可能永遠達不到規格上限,因為建立的串連請求會因為QPS達到上限而被丟棄。

是否可以調整效能保障型執行個體的規格?

可以。

您可在控制台對效能保障型執行個體進行變更配置。更多資訊,請參見隨用隨付執行個體變更配置

說明
  • 自2025年06月01日00:00:00(北京時間,UTC+8)起,CLB按規格計費執行個體停止售賣。按使用量計費執行個體不再支援變更配置為按規格計費,詳情請參見傳統型負載平衡CLB按規格計費執行個體停售公告

  • 將效能共用型執行個體變更為效能保障型執行個體後,無法再將其變更回效能共用型執行個體。

  • 效能共用型執行個體變更為效能保障型執行個體不會影響業務,也不會變更Server Load Balancer執行個體IP。

  • 所有的變更配置操作都不影響Server Load Balancer執行個體的IP地址。

    建議在業務低穀期將效能共用型執行個體變更為效能保障型執行個體,或通過DNS實現執行個體間的負載平衡後,再進行變更配置。

變更效能保障型執行個體規格後,為何執行個體規格沒有即時生效?

如果您更改執行個體規格時,同時變更了計費方式(按頻寬計費和按流量計費的變更),那麼規格的變更會同計費方式的變更一起在次日00:00:00生效,並不會即時生效。

CLB執行個體建立後能否修改主備可用性區域?

不可以。

CLB執行個體建立後不支援修改主可用性區域,系統會結合各地區實際情況自動幫您選擇最合適的備可用性區域,您無需手動設定。

推薦您使用支援多可用性區域策略的應用型負載平衡ALB(Application Load Balancer)和網路型負載平衡NLB(Network Load Balancer)。更多資訊,請參見Server Load Balancer產品家族介紹什麼是應用型負載平衡ALB什麼是網路型負載平衡NLB

負載平衡CLB處理時間是否包含接收用戶端資料和發送資料時間?

負載平衡CLB處理時間包含接收用戶端資料和發送資料時間。

  • 接收用戶端資料時間:即read_request_time,指負載平衡讀取用戶端請求的總耗時,包括接收HTTP要求標頭(read_header_time)和請求體(read_body_time)。

  • 發送響應資料時間:包含向用戶端返迴響應資料的時間。

如何擷取負載平衡CLB自動分配的公網IP段列表

由於負載平衡CLB的公網IP是動態分配的,建議提前擷取其IP段列表,用於配置防火牆白名單,避免訪問受限。

Elastic IP Address和負載平衡CLB的公網IP地址從同一個公網IP資源集區分配,您可以調用DescribePublicIpAddress擷取指定地區下的公網IP位址區段。

說明

該API支援分頁(預設100條/頁),若結果較多,請調整分頁參數以擷取完整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