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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ource Management:接受或拒絕資源共用邀請

更新時間:Apr 30, 2026

在資來源目錄外共用資源時,資源使用者需要接受共用邀請後才能正常使用該共用資源。

使用限制

  • 只有在資來源目錄外共用資源時,才需要接受或拒絕資源共用邀請。在資來源目錄內共用資源時,系統會預設接受共用邀請,資源使用者不需要做任何操作。
  • 共用邀請的有效期間為7天,資源使用者需要在有效期間內完成確認。

接受共用邀請

  1. 登入資源共用控制台
  2. 在左側導覽列,選擇资源共享 > 共享給我
  3. 共享給我頁面,單擊目標共用單元狀態列的接受
  4. 接受资源共享對話方塊,單擊接受
    接受後,資源使用者可訪問該共用單元中的資源,且後續該共用單元新增加的資源將預設接受。

拒絕共用邀請

  1. 登入資源共用控制台
  2. 在左側導覽列,選擇资源共享 > 共享給我
  3. 共享給我頁面,單擊目標共用單元狀態列的拒绝
  4. 拒绝资源共享對話方塊,單擊拒绝
    拒絕後,資源使用者將無法訪問該共用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