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阿里雲節點伺服器時,可通過阿里雲ICP備案系統提交申請,審核通過即可開通網站/App服務。本文介紹備案流程及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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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雲國際站(Alibaba Cloud)不支援進行 ICP 備案申請。如需備案,請使用阿里雲中國站帳號並完成實名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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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雲App和備案申請僅提供中文版,需具備中文讀寫能力方可操作。
備案類型
您無需手動選擇您的備案類型。按照備案流程填寫您的主辦者資訊及網站/App資訊,阿里雲會自動判斷您的備案類型並產生訂單。
主辦者未在阿里雲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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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備案
主辦者和網站/App第一次進行ICP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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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主體)新增互連網資訊服務
主辦者已在工信部有備案資訊,現有新的網站/App託管到阿里雲中國內地節點伺服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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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接入
主辦者已在工信部有備案資訊,網站/App在工信部已有備案資訊,現需要新增阿里雲作為接入服務商。接入備案不會影響您的網域名稱註冊服務商。
主辦者已在阿里雲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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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主體)新增互連網資訊服務
主辦者已在阿里雲成功備案,現有新的網站/App託管到阿里雲中國內地節點伺服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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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接入
主辦者已在阿里雲成功備案,網站/App在工信部已有備案資訊,現需要新增阿里雲作為接入服務商。接入備案不會影響您的網域名稱註冊服務商。
ICP備案前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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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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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阿里雲帳號 |
用於申請ICP備案和後續維護ICP備案資訊。一個阿里雲帳號最多隻能有一個備案主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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帳號類型檢查 |
ICP 備案僅支援阿里雲中國站帳號,國際站帳號不支援備案申請。如需備案,請訪問阿里雲中國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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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域名稱準備與檢查 |
完成網域名稱註冊及網域名稱實名認證,並檢查您的網域名稱是否符合ICP備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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伺服器準備 |
通過阿里雲備案,需要先準備阿里雲中國內地節點伺服器。 說明
備案帳號與伺服器所在帳號是同一阿里雲帳號時無需單獨擷取備案服務碼,是不同帳號時需擷取服務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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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P備案所需資料 |
主體為個人和單位所需資料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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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置審批(可選) |
新聞類、出版類、藥品和醫學器械類、金融、宗教等行業的相關互連網資訊服務需辦理對應的前置審批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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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管局規則 |
瞭解ICP備案所在地區的管局規則,根據管局要求準備ICP備案的材料。 |
備案流程
無論首次備案、接入已有備案、新增其他服務,均需按照以下流程進行。
步驟一:填寫ICP備案訂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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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寫基礎資訊
在阿里雲ICP代備案管理系統單擊開始備案,按頁面提示填寫主辦單位資訊和網站/App資訊,系統會自動校正您是否具備備案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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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寫主辦者資訊
填寫ICP備案主辦單位的真實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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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寫網站或App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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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資料及真實性核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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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確認
ICP備案申請提交前,請仔細核對主體、網站或App等所有備案資訊,確認無誤後提交訂單。
步驟二:阿里雲初審
提交ICP備案申請後,阿里雲審核專員會在1~2個工作日完成初審並反饋結果,通過後將自動認可至管局審核。
步驟三:工信部簡訊核驗
進行ICP備案申請時需通過工信部備案管理系統進行簡訊核驗。
步驟四:管局審核
簡訊核驗完成後,管局進行最終審核。審核通過後備案完成,結果將發送至您的手機和郵箱。可登入阿里雲ICP代備案管理系統查看ICP備案進度。
步驟五:ICP備案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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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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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通網站或App |
備案成功後即可開通網站或APP。以ECS執行個體為例:將ECS公網IP綁定網域名稱並完成解析,即可通過網域名稱訪問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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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ICP備案號等資訊 |
網站要求:在首頁底部添加備案號,並設定跳轉至工信部的連結,方便使用者核查備案資訊。 App要求:在"設定"或"介紹"等顯著位置標註備案編號。 特殊要求:部分省份要求在互連網資訊服務下方添加著作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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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連網備案 |
依據 《電腦資訊網路國際連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網站/App開通後30天內必須完成公安備案。ICP備案是公安連網備案的前置條件,使用中國內地節點伺服器時須先完成ICP備案,再進行公安備案。使用海外或中國香港節點伺服器無需ICP備案,但若網站在中國內地可訪問,仍須在網站/App開通後30天內完成公安連網備案。請登入全國互連網安全管理服務平台提交公安連網備案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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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P許可證(可選) |
適用範圍:經營性網站或App(向使用者提供有償資訊或服務)需要申請。 辦理時機:ICP備案完成後即可申請經營性ICP許可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