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節介紹阿里雲負載平衡資源使用的配額限制。
負載平衡提供查詢執行個體資源約束的API。
資源 | 預設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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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B執行個體限制 | |
一個帳號可建立的SLB執行個體數量 | 30 |
一個ECS執行個體可關聯SLB的次數 | 50 |
一個SLB執行個體可添加的後端伺服器數量 | 200 |
一個SLB執行個體可添加的監聽數量 | 50 |
一個HTTP/HTTPS監聽可添加的網域名稱和URL轉寄規則數量 | 40 |
一個HTTPS監聽可建立的擴充網域名稱數量 | 3 |
一個AccessKey的API訪問頻率限制 | 5000次/天 |
SLB執行個體監聽可選擇的前端/後端連接埠範圍(公用雲) | 1-65535 |
SLB執行個體監聽可選擇的前端/後端連接埠範圍(金融雲) | 80/443/2800-3300/5000-10000/13000-14000 |
認證限制 | |
每個地區可上傳的伺服器憑證數量 | 100 |
每個地區可上傳的用戶端CA認證數量 | 100 |
存取控制策略組限制 | |
每個地區可建立的存取原則控制組數量 | 50 |
一個存取控制策略組可添加的存取控制條目數量 | 300 |
一次API調用可在存取控制策略組中添加的IP條目數 | 50 |
一個存取控制策略組可以被關聯到監聽的次數 | 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