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執行個體是指新建一個執行個體,可以複製出與主執行個體一模一樣的內容,包括執行個體資料和執行個體設定。複製執行個體主要用於恢複主執行個體資料,或批量建立相同執行個體。複製執行個體的管理方法與主執行個體相同,計費標準也與主執行個體相同,詳情請參見雲資料庫RDS詳細價格資訊。本文將介紹如何建立複製執行個體。
说明 目前,RDS的如下執行個體支援建立複製執行個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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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SQL 5.5、5.6、5.7 的主執行個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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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QL Server 2016 高可用系列(包括標準版和企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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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QL Server 2012 高可用系列(包括標準版和企業版)
背景資訊
您可以指定備份組或備份有效儲存時間內的任意時間點來建立複製執行個體。複製執行個體僅支援複製主執行個體的內容,不複製主執行個體下只讀執行個體和災備執行個體的內容。複製內容包括主執行個體的資料庫資訊、帳號資訊和執行個體設定,例如,白名單設定、備份設定、參數設定、閾值報警設定等。
複製執行個體的資料庫類型與主執行個體一致,其它設定均可與主執行個體不同,如計費方式、系列、可用性區域、網路類型、執行個體規格、儲存空間等。在建立複製執行個體時,若您是用於恢複主執行個體資料,建議您選擇大於主執行個體的規格和儲存空間,否則因效能限制,資料恢複所需時間可能會較長。
複製執行個體的帳號與主執行個體一致,但您可以修改複製執行個體的帳號密碼。例如,若建立複製執行個體時,主執行個體使用的是高許可權帳號,那麼複製執行個體也會使用高許可權帳號。
前提條件
建立複製執行個體時,主執行個體需要滿足如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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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行中且沒有被鎖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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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沒有遷移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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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開啟資料備份和記錄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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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按備份組複製執行個體,則主執行個體必須至少有一個已完成備份的備份組。
说明 RDS支援RAM子帳號建立複製執行個體,請務必保證子帳號已添加複製執行個體的授權策略,添加授權請參見雲資料庫RDS授權。
操作步驟
- 登入RDS管理主控台。
- 選擇目標執行個體所在地域。
- 單擊目標執行個體的ID,進入基本資料頁面。
- 在左側導覽列中,選擇備份恢複,進入備份恢複頁面。
- 在頁面右上方,單擊複製執行個體。
- 選擇一種計費方式:訂用帳戶或隨用隨付。
- 設定複製執行個體的以下參數:
參數名稱 說明 還原方式 按時間點或備份組來複製資料。 還原時間 若還原方式選擇的是按時間點,則有該參數。選擇所需複製資料所在的時間點。 備份組 若還原方式選擇的是按備份組,則有該參數。選擇要複製的備份組。 系列/可用性區域/規格/儲存空間/網路類型/購買時長 關於這些參數的說明,請參見建立執行個體。 購買量 設定購買數量,批量建立複製執行個體。單次最多可以建立5個複製執行個體。 - 單擊立即購買。
- 確認訂單資訊,並勾選《關係型資料庫RDS服務條款》。
- 單擊去支付。